近日发现有社会人员在新生报到期间,利用新生对学校环境不熟悉的特点,冒充学校工作人员,进行推销、骗销网通上网卡。在此,学校重申,禁止一切人员到学生公寓进行商品推销。
一、禁止以任何名义到公寓寝室进行推销各种卡、文具、化妆品,或者从事学生个人信息统计。学生如遇此类情况,马上拨打校园110(电话2364110)并报公寓楼长。
二、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,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。对于外来人员,将移送辖区派出所。
三、各分院要根据保卫处的要求,组织一次安全教育,认真学习已下发的《学生安全须知》,确保每个学生入耳入脑,要将班主任及学工办联系方式通知到每个学生。
四、学生个人要增加防范意识,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,注意自己的财产安全,并告知父母班主任及学工办的联系方式,不要相信陌生人的电话。大额现金要存银行。
校保卫处
2009年9月21日